本人1994年大本畢業分配到天津並落戶天津。目前在西青中北鎮,本人名下有商品房一處(無房貸,全款購買)。本人現戶口也落在該商品房下。妻子和兒子(6歲)的戶口是農業戶口並在外地,我和愛人結婚11年了。為了能夠方便的一起生活,現在想把他們的戶口和我的戶口落在一塊,我需要提供些什麼資料?找哪個部門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