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戶口,我愛人是外地戶口,
我們在河西區有住房。
我們已經結婚十年多了,我妻子到這個月12號年滿35周歲,
請問我應該怎麼辦理我愛人的落戶問題,有哪些手續需要辦理,請您給出明細!
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