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依麗園業主,自從彩生活物業來的本小區後,小區管理極為混亂,道路坑窪不平,小區燈杆不亮半年不修,樓道燈不亮也半年多沒有修理,樓門損壞接近一年以修不了為名一直損壞到現在,前不久還演出了不交錢不讓業主進小區的鬧劇,總想盡各種辦法,從業主手中要錢。原來在有關部門幫助調解下,確定收取存車費時不與物業費掛鉤,並且1年需要公示兩次,至今沒有見過任何公示,並且我在還特意找到物業負責人員提出繳納存車費用要一個車位,物業負責人員跟我說車位有,你必須繳納物業費纔給我車位,完全背離原有的約定,到現在身為依麗園的業主,花錢租車位都不給,並加入各種其它條件。並且一年的時間小區幾百個車位幾十萬元的存車費到現在也不知道落入誰手,希望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我們業主的困難!
業主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與您進行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