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住房位於真理道瑩津裡,自從2009年平改坡後一直漏雨,今年夏天雨水大,尤其嚴重,整個單元內完全漏水,家裡財產被泡損毀,保修後維修了多次,整個夏天耽誤了我們大量時間精力,但依然漏雨不斷,一家老小已經無家可歸,在親戚家借住好幾個月了,請問如此人禍政府如何負責,怎麼解決,馬上就要入冬了,我們上有90歲老人,下有三歲孩子,到哪裡過冬,什麼時候可以回家?!!!!私人財產受到了侵犯,怎麼賠償?
許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