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於2012年5月到桂林桂協旅行社做業務工作,工資2600元。上月降到1500元,我不同意後被辭退保險也沒上。我索要保險,負責人何建秋說:能把工資給你就不錯了,我在這幾年了就是沒有營業執照誰拿我也沒辦法,在說我和勞動局和政府領導都熟,你能告贏我嗎!於是我到勞動局詢問果然和他說的一樣,勞動局也沒辦法。難道在黨的十八大人民代表會議召開之際,政府對這樣的企業真沒辦法嗎?我們要討回公道,黨領導的政府還管老百姓嗎?黨政府所說的和諧社會這樣和諧嗎?
旅行社經營需通過旅游局的前置許可,屬於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旅游局進行監管,如果您反映的這家旅行社屬於有許可證但無營業執照的,可提供該旅行社的詳細地址,我單位可受理並進行核查。
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