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於2012年9月登記結婚,婚前我已購買南開區房產一套。妻子以前在天津上學,大專學歷,畢業後將戶口遷回了山東老家。我的戶口目前已經落入我購買的房產,為天津市非農業戶口。請問妻子的戶口如何能遷入本市?如將來有孩子,孩子的戶口是否可以隨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