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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於2012年4月申請給我愛人辦理人纔引進家屬隨遷,我們各項條件都符合天津市人纔引進家屬隨遷的政策,我05年畢業按照人纔引進政策落戶天津,在天津也工作6年多了,我們也有自己的住房,按照政策要求在我戶口所在地的新家園派出所投遞了所需材料,經派出所民警審查合格後遞交到公安局津南分局,兩個月後派出所給我們打電話說我們的申請退檔了,理由是我們沒有房本,戶口頁格式不合格,可是我們是新房,房本還沒下來,我們在遞交材料的時候已經遞交購房合同,我們的戶口也是公安機關簽發的,而且據我所知黑龍江省和吉林省都是那種格式的集體戶口,然後警官又耐心的給遞了上去,結果九月份又給我們退回來,理由是為什麼申請人的戶口是集體戶口,戶口樣式不合格,要求哈爾濱的派出所給開具證明,我們幾次三番的去戶籍所在地哈爾濱平房區友協路派出所,戶籍派出所不給出具這樣的證明,而且說從未出具過這樣的證明,只能給出具戶籍證明,而且我諮詢過天津的各區的派出所也都沒有聽說過要開這種證明,我們當初提供的材料上也在原戶籍所在地開具了戶籍證明,而且我們的身份信息,在公安系統的網絡中也是能查到的,我們的戶口上也該有哈爾濱市平房區友協路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申請人在大學畢業就落在人纔市場的集體戶口,難道還要我們開具什麼證明,怎麼別人在天津市其他區都能辦下來的,現在到了津南分局高警官這卻重重困難,一而再再而三的退檔!我們為辦這一紙戶口,已經來回的往返於天津至哈爾濱好幾趟了,人力財力真的再折騰不起了,請領導們,警官們能多體諒下百姓的難處,人民警察辦事能多為人民著想,盡快解決我們的戶口問題!感謝,期待局領導能給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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