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
尊敬的"牛建光"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寶鏡棲園開發商不與其簽訂購房合同,致使其不能貸款"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信訪人所購房屋為寶鏡棲園11-2-201,交款日期為2012年10月19日。11號樓辦理銷售許可證時間為2012年10月10日,辦理開網銷售時間為10月20日。因房屋預售資金需天津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有關部門監管,辦理資金監管手續需一定時間,因此,信訪人交款時,開發商未與其簽訂購房合同。
經與信訪人落實,開發商已於11月9日與其簽訂購房合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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