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區靜溪園小區由於物業人員未能及時交電錢,導致電梯停運。現在物業公司已經近兩個月停止工作了,沒有人打掃衛生,沒有人管理車輛,沒有人看門,小區沒有路燈,現在高層的電梯也要停運,二次供水也要停,嚴重影響了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此情況該怎麼辦?物業人說因為有部分業主拖欠物業費,導致他們沒有錢進行正常管理與交費用。但是已經交了物業費的業主也同樣受到了影響。業主委員會已經解散,據說正在重新籌備。這樣的情況我們是否可以告物業。但是就算是將物業告走了,我們現在的實際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該如何辦?政府哪個部門能夠負責解決這個問題?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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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11月6日
您好!經區房管局、李七莊街道辦事處與小區物業公司協調,現已恢復小區供電、供水。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