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屆山東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2012年6月拿到了經天津市教委蓋章同意接收進津就業的《進津就業申請表》。因此,學校將我的報到證、檔案、戶口遷移證已經派到了天津市。現在和天津冶金集團軋三友發鋼鐵有限公司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現在人纔交流服務中心又說由於我的培養方式是委托培養,不能給落戶(《進津就業申請表》上邊有“培養方式”一欄,我也按要求如實填寫,當時並未因此不同意我進津就業)。與此同時,我的戶口也不能改派回原籍,否則,就須要先和現在工作單位解約,我並因此失業。
敬請領導協調人纔交流服務中心和市公安局幫我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