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妻子懷孕了現在,我們要辦理准生證,詢問一下具體且詳細的辦理流程手續等。還有頭婚一胎證明是否只能在單位開具?是只需要女方還是雙方?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