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畢業後以母親和自己的共同名字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父母之前拆遷無房),貸了款,一直沒還清.後來結婚有孩子,以老公的名字買了一套公產房(沒貸款,一家三口戶口就落在這個房子下了,父母住在經濟適用房裡).這兩處面積都很小,現在想買一套大點的改善居住條件.請問再買算第幾套房子?如果共有產權變更到母親名下有如何計算?
如果賣掉老公名下的一套怎麼算?
謝謝!
張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您所留聯系電話無法與您取得聯系,建議您重新提出問題並留下有效聯系方式,或撥打我局諮詢電話23316187諮詢相關問題,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