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請問相關領導,關於准生證具體辦理事宜。
我們是2012年5月低辦下了第一胎准生證,到6月份因檢查發現小孩停止發育,沒有辦法做了人工流產,到6月底將准生證交回給計生辦,但是到2012年10月份發現再次懷孕,請問領導這次再辦准生證,還需要從頭辦理嗎?能不能節省些流程嗎?
萬分感謝!
致禮!
武振剛
2012-10-29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