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能在批一塊房基地?
尊敬的王鵬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南蔡村鎮政府十分重視,現回復如下:
根據《武清縣農村住宅用地審批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佔用一處宅基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新的住宅用地。
(1)有一個子女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戶立戶條件,現有宅基地不夠增建一處住宅的;
(2)有兩個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滿18周歲,具有本村常住戶口,符合分戶立戶條件,現有宅基地不夠增建一處住宅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