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令第 54 號提到:法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及外地來津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條件。
我妻子是薊縣非農業也戶口,我是外地非農業87年生人,我倆已在天津市區工作4年,今年育有一子,因經濟能力有限,購買商品房無望且津租房價逐年上揚,壓力倍增。今見津政令第54號,心有甚安,請問像我這樣似外地非外地的家庭如何纔能在市區申請到基本保障住房?請求政府黨委給予指引。拜謝
同在一方熱土,共建美好家園! 一名普通的黨員
沈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