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河北區萬柳村大街富方園的住戶,自購房屋位於頂樓。自2010年以來臥室、客廳漏水嚴重,一直跟物業公司交涉要求維修,物業公司一直推脫說大修基金申請不下來。三年過去了一直沒有進展。2012年春天房屋露臺外牆水泥又發生了大面積的脫落跡象,極易發生墜物傷人事件。請問領導房屋屋頂漏水維修和外牆維修責任主體是誰?如果屬於物業公司,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肯定百忙之中予以解答!謝謝
夏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