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1-1
尊敬的網友:
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現將情況回復如下:
1、依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第三條“用熱戶有暫停和恢復用熱需求的,應當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由於您提出申請報停時間已逾期,因此無法辦理。
2、依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第六條“暫停用熱期間,每個供熱期熱能損耗補償費收取標准為以面積計費方式計算的供熱采暖費的20%,非居民用熱戶從2010——2011供熱期開始收取,居民用熱戶從2011——2012供熱期開始收取。”因此,如需申請暫停用熱,需繳納20%熱能損耗補償費。
3、工作人員態度差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避免以後類似事件的發生。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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