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於今年6月份申請提交了人纔配偶落戶材料,
昨天與提交的民警電話詢問,結果是目前還沒有消息。
也不知道目前材料在分局還是在總局。
請問人纔配偶落戶的審批的時限是多久。
有沒渠道可以查詢進展狀況?
謝謝!祝工作愉快!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