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09年在天津市北辰區龍德園購買了一處現房,當時開發商承諾半年之內給房產證,但是時至今日一直未予辦理,理由是小區沒有建設完畢,沒有辦法辦理初始登記。後經過我們多次詢問,給我們的處理結果是,可以把現在已經建設完畢的一部分樓先辦理一個初始登記的分證,請問房管局領導,這樣的做法可以嗎?辦理這個分證大概需要多長時間?開發商是不是在哄騙我們?
著急網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