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家在河北區,工作在塘沽經濟技術開發區,這裡的公積金都在農行繳納。但在市區買房如果用農行公積金,手續繁瑣,辦理時間在半年以上,導致無法使用公積金優惠貸款。結果是我們的公積金白白繳納了,根本用不了。
2、在用銀行的還款憑證領取農行公積金時,公積金的利息居然不讓取,這是什麼規定???我在開發區工作8年,利息有2仟多元,不能取。公積金中心的工作人員說只有退休後纔能取利息。我的公積金在開發區算中等偏下的,就算每人1000園利息,開發區有多少人,合計起來就是天文數字,這筆錢有沒有監管???有沒有規定怎樣使用???作為個人在銀行的利息為什麼不讓取???
希望市領導能重視,濱海新區是國家級開發區,但公積金這種關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到底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
期待答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公積金政策問題建議您向開發區社保中心諮詢相關政策,服務諮詢電話:66370790 ,網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或向農業銀行津濱支行了解相關手續,聯系電話022-25328246。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