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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供熱室內溫度低於18度,並且在供熱期內因供熱主管道維修停止供熱四天。今年交供暖費諮詢,無說法。當時說到下一個供暖季度給予優惠。去年要求供暖單位上門測溫,打了幾次電話,都無回復,最後一次說我小區是新樓,供暖站不負責測溫。但是溫度的確低於18攝氏度。找物業人員,物業人員說,他們無條件測溫,就是測了也白測物業不會給予任何補償。物業的技術人員還說,供暖站送過來的熱水到小區樓下溫度就已經很低並且也不達標。他們也投訴無門。此類問題應該在所有新建小區都會出現,希望政府部門能更細化一下服務細則。避免類似事情在今年發生。
我覺得供熱站供熱應該有更詳細的細節。比方說供熱站到小區大樓內換熱的溫度指標,如果達標,那就是小區設備的問題,由物業負責處理。如果供熱站送過來的熱量根本就不達標,小區熱力交換設備也無法自行產生熱量啊。也避免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發生。
華明新家園今年入住率已經很高了。如果再不解決城建熱線將會被熱心的華明新家園市民打爆。希望政府的各位熱心領導,將此共性的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提前想好應對策略和解決方法。謝謝各位領導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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