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六個月後的員工纔交保險,這樣正常嗎
另外說保險以前是個人交的不能轉到公司來,還不給任何補助,這樣公司也太不負責了吧,另外也是違法的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只要勞動者取得一個月以上工資收入,單位就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欠繳保險費,勞動者可以撥打23030390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