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與2009年畢業於吉林農業大學,入學時(2005)戶口遷至長春,為集體戶口,現在天津結婚,愛人是天津非農戶口且已由單位的集體戶口遷到我們購房地落戶,我的戶口是否可以遷到天津,如果走配偶投靠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並提供哪些資料?如果走人纔引進需要符合什麼條件並提供哪些資料?針對我本人的情況 走哪個方式申請天津戶口比較快捷?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