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基本情況:我母親精神分裂精神病多年,今年被鑒定為二級精神殘疾。家中還有一位85歲躺在床上的姥姥,和30多歲的我。但因為我要照顧媽媽及姥姥,所以只能打零工,工作收入很少。我媽現有退休費大約900元左右,房子住得也是姥姥的公產房,自己也沒有房屋。
我想諮詢和求助的事項:
1、低保可否享受?我問過街道,說因為我媽媽有900元的退休金,就不可以享受
2、房屋是否有什麼優惠政策?因現在我和我媽媽住的房屋,是姥姥名下的公產房,現姥姥的其他子女,要求我和我媽媽搬出去住,如果沒有低保補助,我媽的退休金可能只夠租房了,所以像這樣的情況,可以享受住房補貼或租房補貼嗎?
3、對這樣的二級精神殘疾人,社會還有什麼補助嗎?如醫院這方面,法律援助方面
寧麗娜同志: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相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