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購買了一套期房,今年十月初領到了鑰匙。但在收房時發現對門的住房改成了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的辦公場所,由於物業公司員工經常在樓道內使用對講機且每天都有辦理業務的人進出物業公司,嚴重影響到此物業公司所在樓層內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現我想諮詢以下幾個問題:
1.住宅改成物業公司辦公場所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此物業公司存在擾民行為,業主是否有權要求其搬離?
3.購房時,開發商未明確指出其所銷售房屋對面為物業公司辦公場所,請問開發商是否存在欺詐行為?
張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