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豐花園是天津市保障住房,購買本小區住宅時給每位業主一份臨時管理公約時明確寫著有自行車、電動車存放的地方 並明確了收費標准,但當入住時在小區內卻沒有發現有自行車存放的地方,問道物業管理時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的答復卻是開發商沒有預留 我們也沒有辦法,就這一句話把業主就打發了。現在的小區到處都是機動車停車位,而自行車、電動車卻只能天天往我們各自的家中推,要是趕上電梯壞了可怎麼辦呢?懇請相關領導關注一下
李明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