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來在河北省石家莊上的醫療保險,現在因工作在天津,所以需要轉到天津,我諮詢河北省醫保時,河北省醫保中心說需要天津這邊開聯系函,但我新單位的人事反饋的信息說,天津醫保中心這邊不給開,經我查詢相關文件,文件規定是應該開聯系函的,求助我現在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如果工作人員不給開《聯系函》,建議您諮詢社保分中心經辦手續是否發生了變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