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清區領導,您好,我於2011年8月份購買了大孟莊鎮大孟莊村京津公路東側東籬新苑2號樓1單元 601的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幫忙辦一年期納稅證明,2012年5月份下藍印,可是直到現在我還沒拿到一年期納稅證明,更別提藍印了,今年孩子上了初三,明年就要畢業了,我們家長心急如焚。
請領導幫我們做主1、開發商何時能把一年納稅證明辦下來?2、開發商違約了,違約金何時付?付多少?
請領導幫我們解決這兩個問題,多謝!
——心急如焚的業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10月22日
尊敬的業主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務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關於完稅證明何時下發問題的留言,鎮政府十分重視,對於您反映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一、由開發商辦理納稅證明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根據天津市辦理藍印戶口的相關政策,要求申請本人在天津工作滿一年以上,憑個人工作納稅憑證在稅務部門辦理個人納稅證明。
二、通過與開發商了解情況,違約金正在按照合同清算中,付款金額及時間會在清算結束後電話通知業主,預計於12月底完成。
對於以上答復,如存在異議,請您到大孟莊鎮主管部門及時反映,並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