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是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的離休乾部,於2012年4月因病去世,單位發放的一次性撫恤金是按照人社部發(2008)42號文規定的標准,是否應執行民政部(2011)192號文件,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企業離休乾部去世後發給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的標准為2個月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今年為3520*2=7040元。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事業單位離休乾部去世後的待遇請諮詢單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