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前段我們公司要求行政部門人員支援車間的一線生產,而且規定了產量要求。沒有達到產量還扣了工資。
請問,公司要求非一線人員去車間生產,符合規定麼?
而且不交接手頭的工作還要去去一線生產已經不屬於我們的勞動范疇,我們已經等於是乾了兩份工作。未達產還扣工資,是不是已經違法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安排職工工作,崗位變動屬於勞動合同變更的范疇,應經雙方協商一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