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以家庭名義承租一套公租房,並享受“三種補貼”其中一項。現在想申請限價房,經諮詢需要退掉公租房和補貼辦理限價證後纔可以申請限價房,但是公租房協議上有一條這麼規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的,承租家庭應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由於現在一家三口住在公租房,可不可以申請限價房,只把“三種補貼”取消,讓我們一家三口繼續住在公租房,房租我們會全額支付,待限價房交付使用後2個月內退出公租房,否則我們就沒有房子住了,請領導回復!
王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與您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