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本人是天津東麗非農業戶口,戶口在房子處,有正式工作單位,我和對象2012年1月結婚,對象是武清非農業戶口。結婚後我們便著手辦理妻子的隨夫戶口遷移及落戶的事項,今年6月份已經通過所在地派出所把完整的材料及資料上報給分局了,目前已經4個月了,審批結果還沒有下來...考慮審批同意後還要辦理遷出及遷入等工作,時間比較緊張,我們比較著急。
請問在上報材料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分局及上一級部門審批同意辦理遷移的確切工作日是多少呢?需要多長時間呢?
望請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0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材料齊全後分局審批期限為10個工作日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