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社局領導:
您好!我是2012年天津市新錄取的公務員。錄取前,我的檔案和戶口在北方人纔市場。錄取後,單位沒有集體戶口,所以想只提走檔案。而人纔要求要提走檔案,必須先轉走戶口,不能只提檔案而僅僅留戶口在人纔。最後單位決定今後幾年都不提走我的檔案,把檔案和戶口還放在我現在所在的人纔市場。等4年我買房子後,在把戶口遷到我的房子上,把檔案提到我所在的單位。
請問單位這樣做,對我以後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盼回復
2012.10.10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諮詢招錄機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