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於2012年年初購買了北辰區田園小區二期(原名普泰裡)的一套二手房,當時在煤、水、電等過戶時均被告知沒有欠費方可過戶,我們去過戶電表時,電力局營業廳經查表明該表無欠費允許過戶,並當時辦理了過戶手續。今年9月21號該小區統一更換新一代的數字電表,告訴我們十天之後去宜興埠營業廳倒電,更換新的電表卡,我公公於10月9日前去倒電,被告知在我們過戶前的那家欠1300多碼電,並慷慨的說給我們減免300碼電,只補交1000碼電的費用就可以更換新的電表卡,我向請領導們調查一下這個事情,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虧空,我當時過戶時不時沒有欠費嗎?我們電表是先持卡購電纔能使用,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欠費啊?現在讓我們補齊這部分錢我們不能理解!而且,小區每家都有虧空,這到底是系統問題還是電力局的虧空讓我們老百姓買單?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新的電表中只有300碼電,拖得時間太長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用電,請理解!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10月10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電力公司城東供電分公司專業人員與您電話聯系,了解反映情況後,請您到宜興埠營業站現場解決。宜興埠工作人員將故障電表找出,並從系統中調出您的用電信息。為您詳細解釋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也向您說明在裝表時簽訂的低壓居民供用電協議中有明確的約定:磁卡表的電量以電能表機械部分指數為准。您對此表示理解,並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服務表示滿意,此問題已圓滿解決。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