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蘆臺鎮東方御景小區居住,今年7月初小區統一電表改革,改成預付費磁卡。改制後我發現電費猛增,原來每月平均50元左右,7月6日改電餘額247.94元,9月8日晚因電費不足斷電,月均124元,當時我並沒有在意,考慮是夏季空調原因。我在9月9日購電500元,10月3日晚欠費斷電,這次不足一個月用了1020度電?我不禁產生疑問?並且這個月沒使用空調。10月4日又購電100元,同日保修。電力派人進行檢查後說:“沒問題,有情況可以提出仲裁,到河西某地校驗電表,估計沒事。”我很生氣。10月5日中午回家看電表,昨天新購的100元電費只剩74元,一晚用了26元電費,我馬上再次報修。下午1點,電力又派人來檢查,發現拉閘後電表仍在走數,承認有問題,但因十一長假,師傅休息。10月8日8點50,電力再次派人來查,拿了儀器檢查後說問題不大,基本正常,有異常打電話。我不禁要問:作為國家電力,人民電力,總是不拿老百姓的事當事,草草敷衍了事,更何況我的要求不高,換塊表,補足差的電費就行。請有關部門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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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河縣政府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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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公室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