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開發區,老公戶口在河東,現在住開發區,並在開發區辦准生證。
開發區說,要辦准生證必須要河東區給出具人戶分離證明,以證明我愛人沒有結過婚生過孩子。
河東區說,市裡沒有這樣的規定,不給開。
最基層直接辦事兒的人態度特強硬,沒商量的餘地,說話還都特難聽,把我這個小孕婦已經訓哭好幾場了。
連市計生委、兩個區的計生委都打電話找過了,人員服務態度很好,但表示不直接管這事兒,讓我再去辦事員協調,主要是我已經協調很久了,實在沒辦法了。
其他手續都齊全,包括雙方單位首婚頭胎證明都有,就是這個證明在扯皮。從9月16號辦了妊娠證明後就開始跑這事兒,快一個月了還不成呢。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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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