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塘沽福星裡小區住頂層 是單位的產權 買了以後 房子漏雨找單位 單位說維修基金用完了不管了 我去年自己修了 今年還漏雨 問過維修的說不是我家漏 因為我家位於漏雨口 要修的一起修 現在一起修不了 順便問問我住頂層漏雨下邊住戶有出錢的義務嗎?我認為有 .年年修我經濟達不到 希望給個建議怎麼辦 我能找誰解決這個問題 盼答復 謝謝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0-12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於家堡街道辦事處了解,接到信訪件後,該街及時與您取得聯系,了解情況。並及時聯系了房管局房屋修繕部門,得到的答復是找產權單位,當接到聯系了工商銀行後,得到的答復是房屋維修基金用盡無法維修,。如需街道協調周邊群眾,您可與街道聯系。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