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方人纔的集體戶口,老婆是石家莊的掛靠戶口。
我們11年買的西青大寺渤海天易園限價商品房,13年10月份交房。
我們12年9月份生了一個孩子,是第一胎。
現在的問題是:按天津市新生兒落戶規定,需要1年內申報戶口,但是我們13年10月份纔交房,拿到房產證大概在2014年了,所以按政策規定的話,一年內報戶口需要的材料不滿足(沒有房產證和房子所在的戶口簿)。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纔能不違反相關政策規定?
這個問題困惑我們很久了,十分擔心孩子以後戶口上不了,影響上學這些事情,十分感謝領導百忙之中給予指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31日
【民生詞典】新生兒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