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領導:
您們好!
本人於2012年9月20日上午路過武清開發區國稅局,見到旁邊道路上有錦江酒店的促銷橫幅懸掛。覺得這個宣傳方式較好,於是就考慮也用這個方式做個月餅的促銷訂購廣告。後來我決定去訂做橫幅,朋友提醒說這種方式是需要政府的有關管部門審批的,於是就多方打聽,撥打了好像是武清開發區城管的電話022-82101669進行諮詢。城管的辦公人員告知我是不允許懸掛任何橫幅及其其他類似的廣告類物件。即使去審批也幾乎是不予以批准的。後來還說了些其他的解釋,我還是沒明白清楚!所以再來此處看看能不能讓有關領導,給個通俗易懂點的解釋幫助我解答以下疑問:(1)需要怎樣的審批流程纔能在武清開發區的某些路口掛置這方面的廣告宣傳類橫幅?(2)如果武清開發區的政府要求都統一不允許掛置的話,為什麼其他商家允許掛置?(3)如果政府是允許掛置的,但需要審批手續而且手續比較復雜,那就請公布並傳授一下已經成功掛置的商家的審批流程和方法?
真誠希望能得到有關部門的合理解釋及大力協助,多謝!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9月25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綜合執法局回復如下:
您所反映的開發區國稅局附近錦江酒店懸掛的促銷布標的問題,我局工作人員在巡查過程中已經發現。目前正在對其懸掛的布標進行清理。
至於您所諮詢的懸掛宣傳品問題,依據《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在道路兩側懸掛、外擺宣傳品必須到行政審批大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