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去年8月在臺頭鎮買了一處房子,買的時候售樓處說是個人房本,70年產權,可出售,後來纔知道根本就是小產權。合同上寫的今年5月30號交房,都現在了房子還在停工狀態,聽附近百姓說房子很多戶都一房兩賣了,售樓處已經撤走,開發商也聯系不到人,找臺頭鎮政府也不給予明確答復現在是又要不回錢又拿不到房子。我們很擔心開發商卷錢潛逃,到法院告開發商法人小產權合同無效法院說不能立案。請問我們老百姓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辛苦掙了十來年的錢不能就這麼打水漂了吧?請不要讓我聯系臺頭鎮政府,已經去過好幾次了。
尊敬的“劉浩”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處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
尊敬的“劉浩”網友: 您好!有關部門正在處理此事。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