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擬購一套和平時光的住房,和平時光的產權批准為50年(聽說現在只剩下35年了)。銷售商說是純住宅項目,但我聽說住宅應是70年產權,而商住兩用的纔是50年產權。
請問和平時光時光項目是不是純住宅項目?能落戶嗎?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否自動續期,是否有費用,如果有費用如何收取?
麻煩您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趙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