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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在經歷了記不清多少次跑轄區派出所,後來在政民零距離兩次詢問准備什麼資料之後,又第三次跑這裡詢問資料問題,給領導添麻煩了!
我准備好的人纔引進投家屬落戶資料,提交給轄區派出所。之後三個月,也就是本月初,派出所通知我,准備的資料還不全,被市公安局退了回來。缺少了三個資料:(1)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本年度未注冊;(2)缺少我的社保證明;(3)缺少我對象當年畢業落戶天津時候的登記花名冊。
針對這三個問題,我著手解決。(1)關於營業執照,暫時已經解決。找單位更換了一張,並蓋章完畢。辦這個戶口跨度太長了,當時找單位蓋章時候,營業執照是在注冊期范圍內的,後來一拖就是半年,也就過期了。如果這樣拖下去,還會有資料過期,我將陷入一個死循環。(2)關於社保證明,已經到社保局開具。(3)關於我對象當年畢業落戶天津時候的登記花名冊,這個真沒有。我半年前就到派出所查了,沒有這個名冊。這一次我叫派出所給開了個證明,證明沒有這個名冊,連同那兩份資料,一並提交了派出所。請問這樣能否通過市局的審查?這個名冊問題,是公安系統內部的問題,市局要,派出所說沒有,懇請領導別叫我一個小老百姓夾在中間為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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