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於2006年購買了梅江南環島東路水岸公關的商品房,2009年辦理了房產證(是河西區房管局的房產證),沒想到在落戶口的時候河西民政局說我們不能落到河西區,說沒有什麼原因,上面就是這麼規定的。我想請問我們的戶口為什麼不能落到房子所在區?據我所知天津市房本和路口都是屬於一個區。還有,將來孩子上學到底在哪個區?請相關政府領導們給我一個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