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4年從外地來天津上的大學,戶口就落在學校,現在戶口落戶在現在公司所在的人纔,在辦理現價房手續時需要提供本人的戶口頁,但在所需材料一欄中記載“2008.1.1以後有戶口遷出記錄的,需到原學校/單位開具相關證明”這個我不明白什麼意思?從08年我戶口從學校遷到第一公司,又遷到現在這個公司,難道我既要去學校開又要去第一個公司開這個證明嗎?
李文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