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嘉春園的業主,目前開發商要求辦理入住手續。但是現在小區物業在我所居住的樓後搭建了一個封閉式的自行車棚,該車棚在我買房的時候並沒有出現在樓盤模型中,在購買合同中,也未表明此處將蓋一個自行車棚。因此,我暫時沒有辦理入住手續。我個人認為,這個自行車棚,是屬於阻擋樓與樓之間的間距的一個違章建築物,理應拆除。但是物業方面給我的回復是,開發商給他們的小區建設圖紙上就有這個車棚的設計,請問這種情況,該車棚是否應該被拆除,由哪個部門來解決此問題,如果物業公司不同意拆除的話,我可以向哪個相關的政府部門來反映這個問題。
另外因為這個原因,我沒有辦理入住手續,如果超出按照合同的入住時間,我是否有權力申請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9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經了解,該車棚在原規劃設計內,關於延期入住問題應與開發商協調處理。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