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戶口,在津外企工作及納稅已17年了,因單位搬入華明工業園低碳園(霍尼韋爾公司,9月5日開業典禮,尚區長參加了),為解決交通工具,考駕駛證,需要辦理暫住證。
現住本人商品房(東麗區萬科魅力之城二期),因剛入住一個月,房本需要一年後纔能下來,現有本人身份證及購房合同原件。
請問帶本人身份證及購房合同原件,可否在所轄派出所辦理暫住證?辦暫住證收費嗎?
請在百忙中給於回復,以解納稅人的燃眉之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9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辦理暫住證不收費,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購房合同到新立派出所辦理。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