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9月1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機動車停放作了明確規定,而且遵守交通法規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針對張貴莊地區違法停車嚴重的問題,我支隊張貴莊大隊每天都組織警力對違法停放機動車進行治理,雖然當前外環京山橋斷行施工給轄區道路交通帶來很大壓力,但大隊將積極克服警力緊張的困難,進一步加大治理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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