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份離婚的,准備要在今年再婚,但是苦於我跟我對象都沒有房子,所以打算申請限價房,可是要求上面 要離婚滿兩年纔能申請,無奈只能讓我父母以家庭的身份申請,可是我父母歲數大又不能貸款,最後只能讓我對象(目前沒有結婚),讓她以單身的大齡子女身份申請,但是我有一個問題,她申請下來的這個限價房 我和她共同承擔首付款和以後的還款,但是還沒有結婚,這個將來等我和她結婚之後,房本上能落上我的名字嗎? 因為是婚前財產,所以我不太清楚。
簡單的總結就是:B申請限價房購買商品房之後 與A結婚,首付款是由A、B兩人共同承擔且共同還款的,理論上屬於婚前財產,房本上可以寫上A的名字嗎?如果可以寫 是婚前就可以寫,還是婚後纔可以寫?
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