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2011年7月考上天津市某法院選調生,今年已過試用期。請問作為選調生的我能否適用公務員法中關於轉任的規定,我的家鄉是山東,想轉任的理由是長期與老公兒子分居。在天津工作有沒有最低年限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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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