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天津市集體戶口,老公是外省集體戶口,我們孩子在2012年4月出生,出生的時候不知道有新生兒必須在一個月內落戶這個政策,所以在8月份的時候買了無瑕街濱瑕裡的房子,9月8日我將自己的戶口遷入所買房子下面,可是我們孩子得戶口卻不能一並解決,片警給出的理由是孩子現在已經五個月了,解決起來比較麻煩,讓我交了一堆材料,還讓我去集體戶口所在的派出所開我研究生畢業後落戶天津的落戶通知書,我實在是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他們說這是今年5月份出來的新政策,可是我們都不知道啊。現在人家也沒給一個我們孩子能不能落戶的回答,就說讓等著,麻煩領導能給個具體的解決方案。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9月1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新生兒出生登記的有關規定,新生兒在父母戶口遷入本市前出生和遷入本市後出生,所需手續和申報流程不相同。因此,東麗分局根據戶口政策要求其提供河東區富民路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入本市的時間的相關證明。
2012年9月17日